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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业”不等于“报业数字化”
发布时间:2016-03-23 08:39:37    浏览次数:993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副司长、中国数字报业实验室计划总协调人林江在接受《传媒》杂志采访时说:“数字报业”与“报业数字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关键就在模式选择,本质区别就在于数字报业的模式是先做网络,后做报纸;而报业数字化的模式依然是先做报纸,后做网络。

在“报业数字化”的概念中,数字化的目的是为纸介质报纸的出版、印刷、发行和广告等传统业务服务的,即报纸还是第一位的,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数字化的处理,形成网络报纸、手机报纸等产品。它遵循的还是先做报纸、后做网络这样一个传统的业务流程和经营架构。而“数字报业”的概念是建立在报业的核心能力之上的。

报业的核心能力,在于对新闻和一切有价值内容的发现、选择和创造能力,在于内容的聚合、管理和分发能力,在于内容的营销和增值服务能力。

这就要求报社从工作流程、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交易方式等各个方面,都要围绕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传播和营销来展开,至于采用什么样的传播技术、显示技术和介质技术,完全取决于哪种技术能够更好地展现这种核心能力,更好地将这种能力转化为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原文来自:http://www.niubb.net/article/12306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