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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与近代宪政学说传播
发布时间:2016-03-07 08:52:52    浏览次数:1102

所谓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近代西方宪政学说以社会契约观念为思想基础,其要义在于人权关怀与主权监约。第二次办报高潮政治性报刊对宪政思想的传播首先是从介绍近代西方宪政学说开始的,这一传播活动主要集中1901至1903年间。这一时期正值清政府开始推行新政,“兴学堂,奖游学”是新政的重要内容,留学热潮从这时开始形成。留学生在国外受西学、新学影响很大,当时日本东京是中国留学生最盛之地,《国民报》、《游学译编》、《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等报刊相继创刊。“留学生何是学也,绍介新学术于我国,过渡时代所必负责任”,这些刊物注重介绍新理新说新学术及日本见闻,欲使国内人士了解“东方新国之规模气象”。这一时期,西方主要启蒙思想家的经典著作被相继译成中文,留学界最早出版的月刊《译书汇编》以“务播文明思想于国民”为宗旨,曾译载卢梭《民约论》、孟德斯鸠《万法精理》、斯宾塞《代议政治论》等名著,“促进吾国青年之民权思想,厥功甚伟”;该刊后更名为《政治学报》,致力于谋求政法学之发达及政法社会之改良进步。

这一时期,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日本横滨创办的《清议报》、《新民丛报》把政治等学说视为立国之本原,以开发民智为办报宗旨,从灌输常识入手,“取东西文各书报中言,政治学理财学者,撷其精华,每期登录数业”,不遗余力的阐扬国家自存主义,介绍各国宪法之异同,被视为“最足以启发革命思想的”。《清议报》曾经在其刊登的一篇名为《政治学谈》的文章中介绍有关“神道政治”、“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合众政治”四种政体之说,提出“一国之宪法,实本政体制定。先察其宪法之差异,则政体自嘹然可别矣”,并指出政体的差别不是仅仅依据宪法就能区分的,还要参照一定政略,即“宪法一变,政体随改。而宪法未变,而政略既变者。古今亦不乏其例”。

当时的《新民丛报》对国内青年的思想影响很大,曾有记载“差不多武汉各学校的学生,都要辗转托人,买一部《新民丛报》。其所给予革命党的帮助,是非常重大的。”《新民丛报》的重要栏目“学说”以述“泰西名儒学说之最精要者”为主,其取材大半来源于西方书籍,但从无直译刊登,都是经过编辑加工融会贯通,以达到“他邦之论著,无论若何精深透辟,而其程度能适合于吾国民之脑筋,而使之感动使之受用”。《新民丛报》在其“图画”栏目中曾经刊有“英国硕儒遗像”,诸如约翰。弥勒、达尔文、斯宾塞、赫胥黎等等。

《新民丛报》还开设有“问答”栏目,旨在为阅报者解答有关国外宪政学说、著书、历史方面的疑问。例如曾刊登署名为“东京爱读生”的读者有关“民权与人权之异同”的问题,并作以详细解答指出“民权之说,实非倡自卢梭,如希腊古贤柏拉图、阿里士多德亦多言,但至十八世纪而大昌明耳。民权两字其义实不赅括,乃中国人对于专制政治一时未确定之名词耳。天赋人权之原字,拉丁文为……法兰西文为……英文为Right of man德文为……,其意谓人人生而固有之自由自治的权利,及平等均一的权利,实天之所以与我,而他人所不可犯不可夺者也。”

第二次国人办报高潮初期,政治性报刊对宪政思想的传播主要表现为对西方近代宪政学说进行介绍,在日本东京相继创办的《汉声》、《二十世纪之支那》、《复报》、《云南》、《直言》等报刊均致力于把“现世优胜民族之思想”、“非常革新之学说”灌输于人心转化为常识,达到社会心理认同,促进民德日新。由此可见,这一时期政治性报刊对宪政学说的传播,主要以关注民众智识问题为归依,这有助于有关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理论常识在知识分子中得到一定的普及,加深了他们对民主思想、民权思想的认识与了解,从而直接或间接对报刊阅读群体进行思想鼓动。

原文来自:http://study.ccln.gov.cn/fenke/xinwenchuanboxue/xwxkjs/xwrwp/2790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