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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版社数字化转型的突破之路
发布时间:2016-08-08 11:47:40    浏览次数:625

近年来,数字出版已成为出版业发展的必然趋势,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明确提出要“加快出版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新闻出版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出版业虽已在管理过程信息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与销售渠道网络化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但仍面临很多困难,急需突破转型瓶颈,顺利迈向数字出版。 
  一、加强数字出版意识,实施业务流程再造 
  在出版业的发展过程中,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未来的出版业必将是一个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共生共荣的整体。走向融合、互补、共存是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发展的大势所趋。①出版人要认识到,当代出版业只有充分借助数字化技术手段,才能在数字化时代生存得更好。 
  但现实情况是,中国出版业尤其是传统出版企业对于数字出版转型总体上仍然显得“观念比较保守、行动比较迟缓、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具体表征为:①出版产品数字化率较低。目前,数字出版产品普遍存在售价较低、利润太薄、盗版困扰、数字版权要价高获取难等问题,导致大多数出版社对数字出版的实际兴趣并不大,产品数字化率较低是比较普遍的现象。②电子书刊在数字出版产业中收入占比太低。在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1-2012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中,2011年数字出版收入达到1377.88亿元,但电子书收入仅为16.5亿元,数字报刊的收入仅为9.34亿元,而网路游戏、网络广告等方面的占比则非常高,这样的收益结构是非常不合理的。③数字产品形式单一。出版社目前开发的数字出版产品仍以电子书为主,且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如产品并不适合手机阅读等新的阅读形式,无法实现数字出版产品至为重要的内容、技术和用户体验的协调和统一。总的来说,迄今不少传统出版单位仍不够重视数字出版对全行业带来的变革和冲击,对全流程数字出版也缺乏深入认识。 
  当前,传统出版人树立正确的数字出版思维非常必要和关键,正如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锡培所说,仅有组织机构的建成并不意味着达到了数字出版的转型目标,而是需要观念先行,以数字出版的思维模式贯穿到整个出版过程中,渗透到每一个出版的细节里,从编辑思想与技能转变、组织与业务调整,到实现产品的多样化载体形式、多元化发行方式、跨领域营销等各方面,将数字出版的理念贯穿全流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出版。对出版社而言,应尽快完成适应数字出版的业务流程再造,充分开发各种形态的数字出版产品与服务投放市场,以适应数字时代读者多元化的阅读需求。 
  二、积极推进数字版权保护,营造公平高效的交易环境 
  从世界范围来看,如何解决数字版权侵权问题已成为国际性难题。版权保护问题是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块短板,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数字出版产业才能获得长足发展。版权保护问题像是一道制约着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坎,迈过去前途一片光明,迈不过去则前功尽弃。目前,世界各国出版界都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数字版权保护途径。我国数字版权保护的手段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涉及数字出版的版权法律规定实践操作性不强;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不及时,难以有效地满足数字出版的快速发展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需求。同时,目前我国数字产业链利益分配失衡现象明显,数字版权的平台运营商、技术运营商凭借传播渠道、客户资源和信息技术上的垄断地位,获取了大部分利益;版权代理人、版权作者缺乏谈判话语权和定价权,收益甚微。
  解决数字版权问题除完善法律法规,更应从完善数字出版产业链角度进行考虑。在数字出版时代,传统出版主体与新媒体之间应合作处理好版权问题。提供正版产品和保护作者合法利益无论是对传统出版还是数字出版,都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出版业界应推动版权流通与交易创新,使数字版权从“事后纠纷处理”转向“事前利益分配”,建立适合数字时代特征的开放共享的授权机制、交易机制。提供内容产品的出版社与提供网络分销服务的数字平台之间应合作制定、共同主导定价与分成模式,充分反映各方的利益诉求,保证各环节共赢。⑥出版社对优秀作者的数字版权的谈判也要因势利导,从而为数字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打下基础。 
  三、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与数字出版技术标准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数字出版标准制定的滞后已成为产业发展的瓶颈。数字出版业的发展需要产业联盟协同推进,需要制定完善的数字出版物标准,在数字出版物的版式格式、内容加工、资源管理、商品信息等层面上,形成一系列行业规范,才有助于产业链各环节高效分工协作,生产高质量的数字出版产品。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已开始全面推进,已启动或基本完成多项标准的制定。在今后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过程中,出版社应该积极谋求标准建设的话语权,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与文化部门、工信部门做好数字资源加工、流通与数据交换标准制定中的沟通与统一工作。在制定标准时,既要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的优秀和成熟标准,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并且要结合中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实际,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四、构建创新型数字出版人才培养机制 
  “产业发展、人才洗牌”是2012年中国数字出版业发展的一个特点,人才对于出版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在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政策不断推动、发展思路日益清晰、市场需求快速膨胀、投资规模显著提升的同时,数字出版人才储备的总量不足与结构失衡、数字出版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相互脱节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数字出版发展的瓶颈与障碍。因此,有效弥补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人才缺口,构建创新型数字出版人才体系,是我国新闻出版业当前所迫切需要研究与解决的课题。在完善和构建创新型数字出版人才机制上,应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的人才投入资金或基金;出版企业应制订并实施在职数字出版人才培养计划,发挥企业培养的主体作用;高等院校应建设与完善数字出版相关专业与学科,发挥高校培养的基础作用;相关科研机构应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平台,发挥数字出版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行业应形成数字出版人才的合理流动机制,使数字出版人才在最合适的企业和岗位充分发挥自身才干。 

原文来自:http://www.xzbu.com/5/view-4488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