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热线
010-62978088
详细内容 Detailed content当前位置:首页 -
涉警舆情产生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6-05-18 10:36:53    浏览次数:1740

 第一,自媒体时代是涉警舆情产生的推动者。当下已进入自媒体时代,自媒体门槛低易操作,平民化个性化,交互强传播快,每个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份自己的“网络报纸”(博客)、“网络广播”或“网络电视”(播客),自媒体打破了时间、地域的局限,一下子“飞入寻常百姓家”,每个“草根”都可以利用互联网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传递自己生活的阴晴圆缺,构建自己的社交网络,人人都可成为法律监督者,这就对执法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警察自身行为失当是涉警舆情产生的诱因。公安机关或者民警在警务管理和其他活动中,由于工作方法、运作机制、工作效果以及言行举止等组织群体和个体方面不当的原因引起群众的不满。当下警察人员构成组成比较复杂,文化水平高低不一,政治素养参差不齐,基层警察政治、经济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到位,阻碍了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在面对老百姓时,不加控制,引起群众不满他们通过自媒体进行曝光宣泄,从而使更多的人对警察群体口诛笔伐,造成警民关系冲突,破坏警察形象,降低信任度,连锁效应是极坏的。

第三,警察职责定位模糊为公众提供误导的契机。《人民警察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但与事实相反,中国警察一直奉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小到两狗打架,大到艺人安保,几乎所有场面都可以看到警察的身影,110每天接到的报警电话中,有效警情只占三成。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噪声污染、价格投诉这本不是警察的职责,但警察们却在在这里扮演了一个“费力不讨好、自己都讨厌”的角色,让群众抵触,让自己灰心。长期的疲劳奔波,使得原本匮乏的警力更加不足,警察荣誉感降低。

第四,“标题党”和“图片党”背后商业利益的衍化物。“标题党”和“图片党”为获取点击率,扩大粉丝量,提高知名度,以警察为噱头,曲解事实,误导群众,从而导致警察涉警舆情的产生。2015年黑龙江庆安、山东潍坊、河南郑州……出现的一系列涉警舆情,在近日公安部部署指挥下摧毁的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40余起敏感案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案后揭开了黑幕。一个由“律师、访民、推手”相互勾连,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犯罪团伙,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将多起敏感事件越炒热,在这些事件中就有许多涉警舆情。
     第五,以“情感”代替法制为警民关系埋下隐患。普法宣传推行10年来,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但普法效果不甚理想,人们的法律意识依旧淡薄,普法工作仍未引起一些地方重视,法律宣传方式单一,内容单调,普法宣传也主要集中在广大城市地区。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中国传统的“礼俗”社会早已根深蒂固,人们通常喜欢以民事习惯(民事习惯是指在国家法之外,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权利与义务,并为某一社区或者整个社会普遍遵从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思考问题,而非法律角度。为执法埋下“隐患”,警察执法时,他们不但不服从警察命令,反而胡搅蛮缠辱骂甚至袭警。作为基层民警,不能冷静处理,稍有不慎就会演变成涉警舆情。

原文来自:http://dl.wngaj.gov.cn/zjjy/wxzp/1699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