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次生灾害”,指在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因为时机或方式不当等原因给事态带来新的,甚至更大的舆情危机。引发次生灾害的因素很多,笔者今天总结一些主要的因素,仅供参考。
1.媒体追踪报道
媒体的追踪报道是负面舆情信源的重要来源之一。一般情况下,媒体进行追踪报道是因为涉事主体相关信息不够透明,或事件本身相关信息未被挖掘出来。总的来讲,媒体追踪报道是二次爆发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2.网民二次爆料
如同媒体追踪报道,网民二次爆料也是对舆情事件的信息补充,一般多为证伪言论,如涉事主体披露的相关信息被网民证明是不实信息等。
3.涉事主体“捂盖子”
“捂盖子”除了导致信息上的不透明,谣言满天飞,或者媒体的“死磕”,更重要的是导致舆论情绪的不满和积压,在一段时间的潜伏后,爆发二次危机。比如河南林州摔婴案,除了事件本身的恶劣外,最让人关注的焦点是当地捂盖子的做法。此外,一些矿难和食品安全等犯罪事件发生后,往往也会出现类似于瞒报、捂盖子现象。
4.回应不当的言论
涉事主体回应不当导致的次生舆情危机,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比如“无视事实”、“寻找牵强借口”的行为,“临时工”、“协警”、“正在调查”,“不知道”,“不清楚”等敷衍、卸责之类的言论。天津爆炸事件中,新闻发布会上的“不清楚”“不知道”“不掌握”成回应关键词,也成为引爆舆论批评,导致二次危机的重要因子。
5.线下处置时的不当行为
危机发生后,涉事主体一般会有线下应对处置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应对处置应有精密的部署,科学的论证以及严明的纪律,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二次危机。比如贵州楼房倒塌事件,“副市长抢夺记者相机”吸引眼球,导致舆论“次生灾害”。
6.舆情处置不当态度
比如沉默、恐惧、乱说、封堵等。态度是舆情应对的首要因素,是否真正以解决危机、解决诉求为出发点,成为舆情二次爆发的根本点。《梁惠王章句上》说:“挟太山以超北,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如果说“不能”导致的二次危机是可以原谅的话,那“不为”是没有任何借口。
防止次生灾害,有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在舆情应对中要善用微博客为代表的新媒体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保持谦卑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应对理念,针对问题及时应对,用网络化语言回应网民质疑”。
原文来自:http://www.cpd.com.cn/n15737398/n26490099/c3265030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