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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涉腐舆情处置要把握“快、准、当”
发布时间:2016-06-22 09:50:59    浏览次数:1909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反腐力度的加大,人们越来越注重用信息化的手段来监督和举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倡廉一线部门,对网络涉腐舆情处置的态度直接影响事态的发展。新田县纪监察局针对网络舆情,把握“快、准、当”的原则,坚持灵活性与原则性结合、效率与质量并重,及时、客观、公正、恰当的引导网络舆情。

响应快。网络涉腐舆情事件从发帖到形成网络事件,时间短、速度快。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对网络涉腐舆情早发现、快响应,确保要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回应,在最大限度内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以“捂、压、盖”的处置方式,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导致贻误最佳处置时机,让网民思想更加混乱、并制造谣言,滋生一些是非。信访室等部门此时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分流处置,同时向社会通告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承办室要尽可能提前介入,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审理部门可在承办室调查完毕后尽快进行审议审理。通过压缩各环节的时间,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能尽快的就涉腐舆情事件作出结论并向社会公告,营造有利的氛围。

切点准。网络涉腐舆情形成后,由于传播速度快,社会关注度高,就要求纪监监察机关需在短时间内拿出处理意见,因此,对网络涉腐舆情件在事实认定、证据调取和审理定性上的准确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因为取证不足影响定性,导致真相无法呈现,最后将会导致舆情事件持续发酵,纪检监察工作机关及其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将会受到影响。因此,此时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提前介入,就案件取证方向、证据的相互印证与调查部门进行及时沟通,以确保调查快速、准确的进行。

处理当。网络涉腐舆情的出现,把纪检监察机关推到反腐的风口浪尖上,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应对事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同时不能因为外在压力而被网络舆情“绑架”,不能为了平息网络民愤而对当事人减轻或加重处分。对有处理结论以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调查结果、处理结论,同时还要提出预防措施,避免问题重演。

网络涉腐舆情事件虽然是一时兴起,但是事件的处理必须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网络涉腐舆情时必须要时刻保持冷静,正确、客观的看待网络涉腐舆情,不能害怕网络舆情而捂着、压着、盖着,更不能被网络舆情所左右,不能为获取网民的好感,平息事态而给予当事人以最严厉的处分,而是应该及时、客观、公正、恰当的引导网络舆情。

原文来自:http://yzlzw.yongzhou.gov.cn/2016/0613/7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