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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对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
发布时间:2016-08-04 14:13:42    浏览次数:3044

(一)谣言恶性化

早在2010年6月,文坛泰斗级人物金庸便在微博上蒙受“被逝世”,同年12月,微博再次传出金老先生去世的信息;随后2011年10月,金庸先生在微博上又一次遭受“逝世”;时至今日,关于金庸老先生被死亡的微博谣言出现了几十次。除了八十多岁的金庸先生被“被去世”外,著名演员六小龄童、著名散文家余秋雨、著名喜剧演员赵本山以及成龙等也经常遭遇“被死亡”。名人“被去世”的谣言不仅此起彼伏,随着微博遍及到中国的各个角落,相类似的流言可谓是千态万状、五花八门,呈现出恶性化趋势。

微博谣言之所以长此以往的恶性循环,一个关键因素是微博的更加便利性和爆炸式的传播效果。微博准入门槛的零距离设置,在赋予更多草根发表自我意志的同时,也为谣言的形成提供了轻快的步伐。加上匿名性这个“面具”的保护,众多围脖们便会肆无忌惮地发言,由于缺失了传统媒体中的约束力和道德感,不实言论、虚假信息便会随口而来。另一方面,微博的“转发”键,会使个别信息在几分钟内被发布上万次,并循环反复,进而网友会反复接触到同一条谣言,所谓众口铄金,这进一步强化了谣言的可信度,使谣言的杀伤力迅速升级。

(二)侵权案件频发

自2009年微博被引入国内以来,其相关的侵权事件便接二连三。在“日记”中发表言论本应是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然而,由于微博的特殊性,使得微博只是载体的变化,实质依然是表达、是发表,其侵权就存在可能性[2]。早在2010年,著名的体育评论员黄健翔在微博上发生了口水仗。2011年,金山公司将360董事长周鸿祎起诉,理由是周鸿祎发布的微内容损害了其名誉权,相关侮辱性、不当性的言语包括“金山先扯着嗓子喊‘非礼啦!’”“金山真是正人君子吗?”等,这是我国第一例微博侵权案。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周鸿祎在微博上的言论对他人的权利构成了侵犯,判令周鸿祎向金山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8万元多元人民币等。2012年,家喻户晓的微博侵权案当属王海案了。作为国内“打假第一人”,王海被法院判定微博侵权成立,法庭判决的关键证据是王海实名制微博上的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致癌”增白剂等言论。2013年年初,因《劳动报》称著名演员姚晨利用微博赚钱,“微博女王”姚晨将上海《劳动报》告上了法庭。现如今,侵权现象愈演愈烈。

综合以上微博侵权案件,可以得出,微博用户的不当言论、偏激言论、过激言论是法院判决侵权的关键证据。与追求客观、公正、理性的传统媒体不同,作为一个纯粹的个人化媒介,微博上的主观色彩更为浓烈,相应地随意化、感性化词语也多,甚至污言秽语也会不时地出现。加之微博“裂变性”的传播特点,会使侵权性的言论更加泛滥,最终导致侵权行为;总之,在言论自由标榜下的微博并不是一块净土,贬损性言论、危害性言论日渐趋多,这导致了侵权事件的频发。

原文来自: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6/0215/c402009-28125621.html